福州交通紅綠信號燈的設置標準: 1.綠燈亮時,準許車輛通行,但轉(zhuǎn)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、行人通行。 2.黃燈亮時,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(xù)通行。
福州馬路信號燈由內(nèi)有紅色行人站立圖案和內(nèi)有綠色行人行走圖案組成的一組信號燈,指導行人通行。綠燈亮時,準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。
福州倒計時信號燈的亮度丈量應契合以下要求:1、丈量時為獨立發(fā)光單元,不裝置遮沿和殼體;2、丈量間隔應不小于4m;
福州指示信號燈的殼體內(nèi)應配有采用絕緣材料制作的導線固定架,以防接線端子受力和導線絕緣層磨損。信號燈殼體內(nèi)應具有供發(fā)光單元與外部電源連接的接線端子,接線端子應采用符合GB 7000.1-2007第14章要求的螺紋接線端子。
福州組合信號燈的安全性能:1、爬電距離和電氣間隙 道路交通信號燈殼體內(nèi)各種帶電部件與鄰近的金屬件之間的爬電距離和電氣間隙不得小于3.6mm。
福州高速信號燈能夠?qū)崿F(xiàn)互斥鎖的功能,但兩者的關(guān)注內(nèi)容不同。信號燈強調(diào)共享資源,只要共享資源可用,其他進程同樣可以修改信號燈的值
福州通行信號燈設置的直行路口很簡單,紅燈亮時停止,綠燈亮時通行,不可進行左轉(zhuǎn)和右轉(zhuǎn)。如路口沒有禁止掉頭的標志,在靠近路口的黃色虛線處是可以掉頭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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